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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2016年04月19日 18:26  点击:[]

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各团总支、支部:

发展和接受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壮大团的队伍,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充实学院共青团队伍,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及标准

1.年满14周岁,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和能按期交纳团费的我院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发展新团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②有为祖国、为人民而学习的正确目的和勤奋学习的态度。

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能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

④对共青团组织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⑤能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决策,敢于与不良倾向、现象作斗争。

⑥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⑦积极参与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宿舍卫生优秀,且无违纪情况。

3.须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作为其入团介绍人。

二、发展程序及时间

1.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必须向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各团支部应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新团员发展对象,并组织进行8个课时的团课学习;

3.各团支部于4月23日至4月27日充分征求、听取入团积极分子所在班级、辅导员意见,并将发展对象名单及《入团申请书》交由各分院团总支审核;

4.各团总支于4月30日之前将发展对象名单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进行相关的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团志愿书》;

5.入团积极分子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各团总支及时将团支部大会表决结果报校团委审批。团委批准后,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正式成为共青团员,团籍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

三、相关要求

1.各团总支接此通知后,请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并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把握好质量关。

2.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发展工作,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团章》的有关知识,学习《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内容,特别是组织发展程序一栏。

3.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本班团员的教育,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团组织中来。

4.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介绍人应主要由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成员担任。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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