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4 00:00:00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发挥勤工助学在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作用,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分类: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备长期性,通过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申请程序
    1、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需要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填写《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前一周申请,未经审批设岗的,学生酬金由部门自行解决。
    2、请于320日前将填写好的汇总表(固定岗位)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相关要求
    1、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主要为我校在册经济困难生,为避免影响学业,固定岗位每月工作时间应在40小时范围内。
    2、用人部门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20日将《勤工助学考核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用人部门负责对上岗学生进行业务培训。上岗学生应根据《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每日工作记录本》要求,将每次的工作情况予以登记,由考核人签署考核意见。
    4、二级学院岗位由所在学院计发薪酬,其他行政部门岗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发酬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