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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全员竞聘后工作交接的有关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1-06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2019年全员竞聘后各项工作的交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及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教职工岗位竞聘后工作交接作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交接时间及有关问题:

考虑到学校本次全员竞聘的具体情况,除学院特别指定的岗位以外,原则上学院党政管理岗位(含辅导员)、教学辅助岗位的交接过渡期到2020110日为止,过渡期教职工在原岗位工作。

二、工作交接内容:

1、本岗位工作各项管理制度造清册与移交;

2、本岗位工作的文书信息档案材料上交及移交;

3、本岗位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分块整理造清册与移交;

4、本岗位办公设备及资产的移交;

5、向部门借阅的资料归还;

6、其他部门领导认为应该移交的资料。

三、工作交接的要求与程序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各块工作的具体移交要求进行分类整理,造册并填写交接单,签名移交;

2、工作人员移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3、交接单由学院统一格式,一式三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存一份,移交人原部门存档一份,并作为责任文书,以便备查。

四、附件:

工作人员工作交接单

组织部、人事处

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