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有一个愿望》徐志摩青春诗歌奖大赛校内征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21 点击数:

今年的世界诗歌日,我们想邀请你写一首诗,给愿望。

春三月,草木萌动,山水萌动,我们的心也在萌动。此时,宜读徐志摩。他在诗里写道:“我有一个恋爱——/我爱天上的明星/我爱它们的晶莹……”

你的恋爱是什么样的呢?徐志摩这首诗中的“恋爱”,可以说是与“自然”恋爱,与“四季”恋爱,与“真幻”恋爱,与“自我和整个世界”恋爱 …… 徐志摩出生于浙江海宁。受启发于他的诗篇《我有一个恋爱》,「为你读诗」特意携手志摩故里——海宁,在世界诗歌日这一天,将 “恋爱”一词扩展为“愿望”,发起“《我有一个愿望》2025徐志摩青春诗歌奖”征集活动。

我们相信,每一个朴素的愿望里,都有着对生命、对自然、对世界的无限爱恋。期待你在这个万物生长的季节,写下属于自己的愿望小诗。——这将是我们与世界之间的心动。


一、征集细则

1、组织机构:

大赛主办单位: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

校内征集赛主办单位:海宁校区综合办

2、征集对象:

全校所有师生,设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

3、征集要求:

现代诗歌(不含组诗),汉语,富有个人文字特色,8~20行。每位投稿者选出自己最符合主题要求的诗作,不超过3首,多投无效。

4、征集时间:

校内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

5、版权要求:

应征作品应为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及未在其他公共平台发布过的原创作品,抄袭稿件、AI生成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和评审费,赛事征集诗歌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承办单位对获奖及优秀作品拥有复制、宣传推广、汇编出版、空间展示等非独家正当使用权利,后续使用将不再通知作者且不支付报酬(除外:未获得奖金的作品在收录出版时酌情给付作者非独家使用版权费用),作者享有署名权。未成年人的作品获奖,其著作权使用的相关权益将与其监护人协商。

6、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及个人信息】附在邮件正文内,并另附word文档形式发送,提交至电子邮箱1132485301@qq.com

7、作品格式:

需符合以下规范:邮件主题和参赛稿件须命名为“诗歌征集+作者名+班级/部门+作品名+手机号”。投稿作品需附上作者简介,包括真实姓名、笔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编、详细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稿件格式要求为:Word文件格式,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1.5倍行距。投稿者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资格。

8、获奖机会:

学校将从收到的所有作品中产生学生组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和优秀奖若干名。教师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注:选送优秀作品至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



海宁校区综合办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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