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教务处职责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08-08-01 点击数:

长安校区教务处是负责长安校区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1、负责长安校区日常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稳定。

2、负责长安校区教室及其他教学资源的调度,协助做好长安校区各有关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长安校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考务管理与协调。

4、负责长安校区公共性选修课相关工作。

5、负责长安校区教材选用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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