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11 点击数:

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所属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发现的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对学校雨水管网进行一次疏通,确保学校及周边泄洪通道畅通;要认真检查学校校舍、宿舍、院墙、车棚、在建工程、电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地下室等排水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位于沿河、沿溪和地处山谷、水库下游、低洼易涝区的学校要以高度的警觉注意暴雨、洪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学校还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以往防汛抗洪的经验及时储备好防汛应急物资,检查已储备的物资是否完好有效。各地教育部门必须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学校进行一次专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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