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团工作 >> 团学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18日 18:24  点击:[]

各团总支:

一年一度的团员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团,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团员团籍的年度注册是对本校团员团籍的认定,是形成团员证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这二项工作,也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和常规工作,各团总支要充分重视。为了搞好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特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阶段

民主评议要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民主评议程序为:

1、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一贯表现,根据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评出先进,找出差距。同时,根据文件的要求,认真评选优优秀团员。评价分四种:

A、五个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在评议活动中表现好的,为优秀团员,但评议优秀团员数不得超过班级团员数的10%;

B、基本达到五个方面要求,在评议活动中表现较好,为合格团员;

C、与五个方面要求有一定差距,2015年度有违纪情况或不履行团员义务,但能认真参加评议活动,对自己缺点有正确认识,决心改正并有实际表现,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

D、放弃共产主义信仰,长期不履行团员义务,有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在评议活动中表现较差,为不合格团员。

2、民主评议结束后,各支部和团员本人,要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方面,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注册阶段

凡被评议为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的,由团支部为他们办理2016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的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暂缓注册团员要努力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并主动申请注册,经团总支考核同意后,办理2016年度团籍注册;超过期限不主动申请者,视为放弃团籍。对于犯有严重错误,认识态度较差的,不予办理2016年度团籍注册,给予团内处分直到开除团籍,名单报团委。

三、时间要求

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在3月18日前完成。

团籍注册工作要求在3月21日到3月31日完成。

附件1:《合格团员五个方面要求》

附件2:民主评议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上一条:2016年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下一条:2016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团建设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