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9 06:48:08 访问次数: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我校学生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开展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挖掘学校“自强不息”典型人物,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学校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成长经历、突出事迹或成就;

      4.本人事迹在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的优先考虑;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三、活动安排

      各级团组织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寻访活动。以班团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团总支组织评比后向校团委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9月下旬-11月15日)

      1.各团总支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系团总支。各团总支对所在学院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

      6.各系组织集中评选,产生2-3名院级“自强之星”候选人报校团委。11月15日前,各系将候选人材料上交校团委。材料包括:2016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表、现场展示材料(微电影、微动漫或PPT)、400字以内的推荐词和生活照一张。推荐词应简明扼要,突出候选人自强不息经历。

      7. 各系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1. 校团委通过举办“自强事迹”评审会的形式产生一批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

四、全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对象及奖励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