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动态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5-29 00:00:00 访问次数:

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就教学检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期初教学检查。一般定在开学第2周。
2.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在第8周计划布置, 9-10 周检查,11周评议整改,12周总结。每学期可根据具体教学情况做一两周的适度调整,且各相关项目实施时间顺延。
3.期末教学检查。安排在学期最后一周。
二、检查范围
1.期初教学检查。后勤服务公司的教室等准备情况,各系(部、中心)实验场地的准备。教师备课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全院各系(部、中心)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3.期末教学检查。各系(部)试卷和实践环节的资料完整、规范情况。
三、检查方式
以各系(部、中心)组织自查为主,采取听课、查阅、问卷、座谈等形式,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内容
㈠期初教学检查
1.检查上课条件包括桌椅、门窗、灯光、电铃等完好情况。
2.实验、实习场所的准备情况。
3.教师授课计划、教案准备情况。
㈡期中教学检查
1.教学进度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教材使用。
2.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志、听课记录等教学文件。
3.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执行。
4.教研室活动,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带。
5.教风学风建设,教师调(停)课、学生学习纪律等教学秩序执行情况。
6.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等问卷情况。
7.教师、学生座谈会。
8.其他相关工作。
㈢期末教学检查
1.试卷分析及课程不及格率统计。
2.学生重修相关事宜。
五、责任部门及实施时间
㈠期初及期末教学检查
由各系(部、中心)自查。教务处抽查。
㈡期中教学检查
1.教务处
①确定每学期学院重点检查的内容与对象,以通知形式下达。(第8周前)
②过程监督与抽查。
③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④汇总全院教学检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总结。(第12周)
2.各系、部、中心
①成立由主任带领的5~7人的“教学检查小组”,制定书面计划,一并上报教务处(第9周周一前)。
②组织、落实各教研室自查各项教学工作及进程。
③听课,交流学习。
④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
⑤评议,整改,提交总结。(第11周周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