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动态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9 11:15:09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办法(修订)》(浙机电院〔2021〕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与对象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围和对象详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办法(修订)》(浙机电院〔2021〕42号)。

二、评聘条件与要求

申报人基本条件不低于上级文件标准,且按照浙机电院〔202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为自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

三、评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表见OA相关附件。

(一)个人申报

1.个人报名要求

1)申报人须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填报任现职以来的业绩。(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1

2)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核表》(附件6)、《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附件8)、《职称代表作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附件9)等相关表格。

3)系统、表格、证明材料三者必须一致。

2.个人提供检测代表作要求

检测代表作数量与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工作日程表和材料清单。检测代表作须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夹名、以“代表作题目+代表作类型+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

3.个人提供送审代表作要求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送审代表作数量与要求详见材料清单。其他说明如下:

1)论文、论著代表作复印件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4项内容,以及被收录、转载等证明材料。

2)其他允许替代代表作的业绩材料提供如下,由于其他允许替代代表作的业绩材料第一次在送审中使用,最终以具体送审材料要求为准:

①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电子件和原件)、说明书(复印件和网上下载的PDF版)

②专利转让:需提交转让合同复印件

③标准、规范:需提交相应标准的原件

④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

⑤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需提交相关成果的网络截图和网址

4.个人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所在部门审核

(二)部门审核

1.指定专人负责

部门指定专人收集申报材料,审核后填写《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汇总表》(附件7)。

2.部门审核要求

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是否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是否按规范填表,并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申报人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

3.部门报送材料要求

将《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核表》(附件6)、《专业技术职务报名汇总表》(附件7)、《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附件8)、《职称代表作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附件9)、《职称代表作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9)、检测代表作PDF格式电子材料、代表作及证明材料等统一报送人事处刘京韬OA邮箱。

(三)学校复核

申报人评聘资格和评聘材料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复核,具体分工如下:

人事处:负责审查申报资格、送审代表作、填表规范性等。

审查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师资格、荣誉信息、入选人才项目、国内培训、海外研修(访学)、技能及证书、双师双能型内容。

科研处:负责审查论文级别、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工作、授权专利、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奖、论文获奖、科研团队建设、产学研工作站、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类课题等。

审查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内的荣誉信息、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入选人才项目、学术兼职内容。

教务处:负责审查助教经历、教学事故、教学任务、教学业绩等级、教学成果奖、教研教改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社会培训以及教务处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等。

审查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内的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入选人才项目内容。

学生处、团委:负责审查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以及学工部和团委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等。

公共基础教学部:协助教务处审查公共基础课、体育课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查社会培训授课情况。


请认真组织做好报名审核与考核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