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资助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发布时间: 2023-11-10 17:55:01 访问次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资助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对学生资助对象的资助政策,帮助学生 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费资助对象与范围

第二条 学费资助对象为在我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 学费资助范围仅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 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学费资助优先抵扣相应学费。

第三章 学费资助档次

第四条 学费资助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4500 元,二档每人每年 3000 元,三档每人每年 1500 元,具体等级经学生自主申请后,按照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确定。享 受学费资助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所在二级学院当年资助对象人 数的 35%,其中一档人数占三个档次总数比例不超过 20%,二档占比不超过 30%。

第四章 学费资助条件

第五条 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进步, 品德良好,学习努力,生活简朴;

(二)家庭经济情况经所在二级学院认定为当学年的资助对象,或家庭遭遇临时性重大困难,无法缴纳全部学费。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请学费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二)谎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资助者;

(三)本人消费与学生资助对象身份明显不相符者(抽烟、酗酒、挥霍浪费、使用奢侈品及其他高消费等);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五) 当年有不及格课程者;

(六)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者。

第五章 学费资助时间与程序

第七条 学费资助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和审批工作于每年10-11 月份开展,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

第八条 学费资助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提出申请,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网址:http://e hall.zime.zj.cn)在线填报,如实说明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困难情况、家庭平均收入和主要经济来源等,并附上辅助说明材料,递交班主任审核。

(二)二级学院审核

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充分讨论后在智慧学工系统初审 通过申请名单,报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审议小组审核通过资 助名单,辅导员登陆智慧学工系统通过申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3 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费资助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

(四)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

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学费资助名单后,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学费资助名单。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其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 以本办法为准。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