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5/2016学年我校各系紧紧围绕本年度的学生工作目标,顺利、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学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安排,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学习标兵”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与条件:
1、评比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学习标兵”;
2、评选条件:依据2015年9月修订的《学生手册》执行。
二、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每个班级控制在学生数的5%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被评为本年度先进班团的可增加1名;
3、学生会、团委、公寓社区、社团、团总支的学生干部,则由学生组织评定,各系、学生处、校团委负责审核,评比名额不得超过干部数的30%;
4、先进班团名额按各系二、三年级班级数的18%确定;
5、学习标兵奖学金,每学年在全校范围评比一次,奖励金额为每人1500元。学习标兵需符合学生手册评选条件,名额不限。
三、评比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应在班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按评选条件和比例,由班级推荐评优名单,填写三好生、优干推荐表,并由班委、班主任分别签署意见,报所在系部审核。请各系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2、先进班团由各系在每学期考评的基础上进行学年总评(重点结合整个学年学风建设情况),推荐先进班团名单,并认真填写推荐表,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3、学习标兵由班级推荐,经系部审核后填写推荐表,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希各系认真组织好以上各项评优工作,并及时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学习标兵名单汇总电子表格,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