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9 06:37:11 访问次数:


各系:

      2015/2016学年我校各系紧紧围绕本年度的学生工作目标,顺利、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学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安排,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学习标兵”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与条件:

      1、评比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学习标兵”;

      2、评选条件:依据2015年9月修订的《学生手册》执行。

二、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每个班级控制在学生数的5%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被评为本年度先进班团的可增加1名;

      3、学生会、团委、公寓社区、社团、团总支的学生干部,则由学生组织评定,各系、学生处、校团委负责审核,评比名额不得超过干部数的30%;

      4、先进班团名额按各系二、三年级班级数的18%确定;

      5、学习标兵奖学金,每学年在全校范围评比一次,奖励金额为每人1500元。学习标兵需符合学生手册评选条件,名额不限。

三、评比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应在班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按评选条件和比例,由班级推荐评优名单,填写三好生、优干推荐表,并由班委、班主任分别签署意见,报所在系部审核。请各系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2、先进班团由各系在每学期考评的基础上进行学年总评(重点结合整个学年学风建设情况),推荐先进班团名单,并认真填写推荐表,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3、学习标兵由班级推荐,经系部审核后填写推荐表,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希各系认真组织好以上各项评优工作,并及时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学习标兵名单汇总电子表格,于10月19日前报学生处、校团委。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