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促进和激励学生学习的动力,激发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深化校企合作,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奥的斯机电奖学金”项目,现将2016/2017学年“奥的斯机电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项目及标准:
评选范围:我校正式录取的在籍学生。
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二、评选名额分配:
奥的斯机电 奖学金 | 机械 | 电气 | 信息 | 经贸 | 设计 | 材料 | 交通 | 国际 |
一等奖 | 1 | 1 | 0 | 1 | 0 | 0 | 0 | 0 |
二等奖 | 2 | 2 | 2 | 0 | 0 | 0 | 0 | 0 |
三等奖 | 0 | 0 | 1 | 1 | 2 | 2 | 2 | 2 |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前两学期学习成绩名次均在班级前20%;
3、积极参加各项学科、技能大赛及社会实践活动,在校级以上各项比赛中有优异表现并获得奖励者优先;
4、下列学生不能评定企业奖学金:
(1)学期校内行为表现考评扣分达到5分者;
(2)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
(3)前两学期成绩不合格者;
(4)留级生、试读一年内;
(5)同一年度已获得其他企业奖学金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企业奖学金审批表。
2、系部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3、系部公示三个工作日。
4、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
5、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五、评选规定:
1、获奖者接收“奥的斯机电奖学金”后将成为甲方的预备员工;
2、甲方在获奖者进入学校实习阶段时有优先选择其为实习生的权利;
3、甲方在获奖者毕业时有优先选择其为正式员工的权利;
4、若获奖者在校期间和在公司实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或厂纪厂规,成绩下降,达不到甲方的录用标准,甲方有权放弃录用其为实习生和正式员工的权利。
六、上报材料
各系请在3月24日前将个人申请表、学院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2016/2017学年奥的斯机电奖学金申请表(学生用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奥的斯机电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