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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0/2021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3 21:51:25 访问次数:

 

 

学生处202121

 

关于开展学校2020/2021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综合考核学生在校表现,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安排及《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浙机电院学[2019]126号)文件要求,9月份开展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奖学金种类与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

(1)一等奖,占班级学生数的3%,金额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2)二等奖,占班级学生数的5%,金额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3)三等奖,占班级学生数的10%,金额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2.学习标兵奖学金,每学年在全校范围评比一次,奖励金额为每人1500元。

    3.单项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数的2%,金额为每人每学年300元。

(以上计算名额时以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

    4.评定范围为我院全日制在校2018、2019、2020级学生。

    二、评定条件及办法

    1.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依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浙机电院学[2019]126号)文件执行。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优良,学年德育评定为良好以上。

 (2)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课程(包括体育),综合测评名次必须在班级前5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具有良好劳动观念和身体素质,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评比一、二等奖学金者须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等级或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评三等奖学金者须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等级良好及以上或体育成绩合格及以上;四年制试点本科学生须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等级良好及以上。

    3.下列学生不能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年校内行为表现考评或学生公寓内行为表现考评扣分达到10分者(其中公寓表现分累计扣分达到10分,或者校内表现分低于20分,或者学年德育评定总分低于70分

    (2)当学年内,因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者;

    (3)受学校行政处分者一年内。

    4.学习标兵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

    (1)学年德育测评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2)学年必修课单科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达到合格等级以上,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5)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A级考试及以上,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评选。

    5.单项奖学金评比条件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较好,且在德、智、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未被评为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

    (1)技能优秀奖学金:在技能比赛中有突出成绩者。

    (2)学习进步奖学金:学习进步较快,学年成绩名次递增10名以上者。

    (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在校内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年,工作表现优异,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

(4)见义勇为奖学金:在突发事件中敢于挺身而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者。

(5)社会实践奖学金:在教学计划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双休日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

(6)文体宣活动奖学金:在学校体育运动中或校园文化活动中有突出成绩者。

(7)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奖:在校园劳动、卫生、纪律、文明礼貌等方面作出表率,并取得成效者。

6.涉及到大类招生或专业分方向的班级,可根据二级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操作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报学生处备案),确需按学期评定奖学金的,单学期发放额度为学年发放额度减半。

    三、评定流程及时间进度:

    1.9月29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学校下发的 “校内行为表现分”、“德育附加分”、“公寓德育分”, 结合本二级学院的班级考核情况、学生参加科技活动、文体竞赛活动等,组织各班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测评(综合测评计算办法详见附件),并在班级内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2.各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名次和奖学金评比名额(以第二学期注册人数的相应比例,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9月29日前初步评出本班获奖学生、学习标兵并班级内公示,并报二级学院审核

3.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对获奖学生名单审核并公示

4.10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班级综合测评表等清单》(电子稿,以具体班级命名)、《学习标兵名单》(电子稿、二级学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纸质稿)、《二级学院奖学金等清单》(电子稿、二级学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纸质稿)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将对各二级学院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情况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各二级学院对符合条件学生在线上进行奖学金申请。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6.本次奖学金发放将采用一人一卡制,要求获奖本人提供、工商银行卡,不得出现集体卡号或借用他人银行卡的情况,若无卡的须抓紧时间办好新卡。

    7.奖学金相关事宜联系人:张新亭,电话:87773067。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好2020/2021学年学生学期综合测评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附件:《综合测评计算及奖学金评定具体办法及要求》

 

 

                        学生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