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2021]25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2021学年各二级学院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有效的开展各项学生工作,学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团”、“优良学风班”的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各类先进评选办法》(浙机电院党[2018]73号)。
二、评选范围
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班级及学生。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每个班级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数的5%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控制在干部数的20%;
3.校院各级学生干部评比名额不得超过干部数的30%;
4.先进班团占各班级数的18%确定;
5.优良学风班控制在班级数的10%以内。
以上名额按比例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四、评选程序
1.班级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班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按评选条件和比例,由班级推荐评优名单,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公示。
2.先进班团、优良学风班由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认真填写推荐表,二级学院内进行公示。
3.校院两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团委、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相关指导教师按评选条件及比例,提出推荐评优名单,并认真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并在团委、二级学院内进行公示。
团委、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以上各项评优工作,并将附件1至附件6的电子稿、纸质稿以部门为单位签字盖章后于11月19日前报学工部(学生处)张新亭处。
附件:
1. 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登记表
2. 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 2020/2021学年先进班团推荐表
4. 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推荐表
5. 2020-2021学年二级学院(部门)评优推荐汇总表
6. 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工作说明
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