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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9 访问次数:

    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就教学检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期初教学检查。一般定在开学第2周。
    2.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在第8周计划布置, 9-10 周检查,11周评议整改,12周总结。每学期可根据具体教学情况做一两周的适度调整,且各相关项目实施时间顺延。
    3.期末教学检查。安排在学期最后一周。
    二、检查范围
    1.期初教学检查。后勤服务公司的教室等准备情况,各系(部、中心)实验场地的准备。教师备课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全院各系(部、中心)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3.期末教学检查。各系(部)试卷和实践环节的资料完整、规范情况。
    三、检查方式
    以各系(部、中心)组织自查为主,采取听课、查阅、问卷、座谈等形式,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内容
    ㈠期初教学检查
    1.检查上课条件包括桌椅、门窗、灯光、电铃等完好情况。
    2.实验、实习场所的准备情况。
    3.教师授课计划、教案准备情况。
    ㈡期中教学检查
    1.教学进度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教材使用。
    2.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志、听课记录等教学文件。
    3.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执行。
    4.教研室活动,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带。
    5.教风学风建设,教师调(停)课、学生学习纪律等教学秩序执行情况。
    6.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等问卷情况。
    7.教师、学生座谈会。
    8.其他相关工作。
    ㈢期末教学检查
    1.试卷分析及课程不及格率统计。
    2.学生重修相关事宜。
    五、责任部门及实施时间
    ㈠期初及期末教学检查
    由各系(部、中心)自查。教务处抽查。
    ㈡期中教学检查
    1.教务处
    ①确定每学期学院重点检查的内容与对象,以通知形式下达。(第8周前)
    ②过程监督与抽查。
    ③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④汇总全院教学检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总结。(第12周)
    2.各系、部、中心
    ①成立由主任带领的5~7人的“教学检查小组”,制定书面计划,一并上报教务处(第9周周一前)。
    ②组织、落实各教研室自查各项教学工作及进程。
    ③听课,交流学习。
    ④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
    ⑤评议,整改,提交总结。(第11周周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