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科技开发处将启动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本次申报仅限20182019年度立项的学院科教融合一般项目负责人 ,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主持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在研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不得申报。

3.已立项(含结题)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主持人不是项目实际研究者,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的,不得申报。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发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

三、申报时间

    浙江省教育厅将在20200630日起公布各高校申报名额。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开发处阎晗OA邮箱,初审只交电子版即可,模板在附件中。校内截止时间为2020080816:30,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开发处

202065

 

Copyright@2010-2016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浙ICP备15022814号-2  浙ICP备1502281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