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科技开发处将启动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本次申报仅限2018、2019年度立项的学院科教融合一般项目负责人 ,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主持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在研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不得申报。
3.已立项(含结题)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主持人不是项目实际研究者,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的,不得申报。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发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
三、申报时间
浙江省教育厅将在2020年06月30日起公布各高校申报名额。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开发处阎晗OA邮箱,初审只交电子版即可,模板在附件中。校内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8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开发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