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 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6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应对防疫背景下居家“停课不停学”的情况和问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2月推出了“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获得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并已取得初步成效。近日,大中小学迎来全面复课,但防疫形势依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精神,做好复学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迎难而上,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去,实现防控防疫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促进”。经研究,省教科规划办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仅限于复学以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课题需注重实效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二、申报名额

我校限额申报2项,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选。

三、课题申报与管理

本次课题申报为认定性申报。认定性课题即对所申请课题的成果进行评审,经规划办评审的入选课题将被认定为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专项课题,并直接颁发结题证书。

1.选题申报。

省教科规划办对申请材料不作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受“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但一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本课题设课题负责人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2.课题备案

备案选题尚不属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我处将组织对申报选题进行遴选,并对课题实施全面管理,指导和监督课题组认真做好研究工作。

3.课题认定

省教科规划办将于2020年8月中下旬开展课题认定程序(届时另发通知),备案课题需提交认定材料(包括主报告和佐证材料。主报告要写明针对问题、实施对策和已产生的成效),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认定性评审,并抽检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关注问题的针对性,对策的创新性、有效性及推广价值。优质课题将被认定为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课”专项课题,并直接颁发结题证书。

(1)“防疫与复课”备案课题申请书、申报汇总表、课题认定材料(包括主报告和佐证材料。主报告要写明针对问题、实施对策和已产生的成效);

(2)申请书、汇总表、认定材料扫描件请打包发到OA科技开发处-阎晗,学校评审不用交纸质版,只交电子版即可。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准备材料;

(3)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16:30,以OA收到邮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开发处

2020年06月16日

Copyright@2010-2016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浙ICP备15022814号-2  浙ICP备1502281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