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鼓励项目负责人及时对科研成果进行总结和归纳,转化为教学资源,促进科研成果和企业真实项目与人才培养有机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向全校征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案例,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员工
二、具体要求
1.案例必须来源于申报者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
2.案例形式为:与课程知识点(模块)相结合,开设为一门新课或一门课的部分内容,编写成教材或教材的一部分,开设成新的实验(实训)项目,新开发的实验(实训)设备,其他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学资源。
3.案例必须详细、具体,能被其他老师真正用于教学。
4.参考附件范本认真填写,要求思路清晰、语言精练、图文并茂,确保案例的真实性。
三、各部门推荐项数
1.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案例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和筛选,确保案例质量。表1是各部门推荐项目一览表。
表1 推荐项数一览表
序号 |
部门 |
项数 |
序号 |
部门 |
项数 |
1 |
智能制造学院 |
16 |
7 |
智慧交通学院 |
6 |
2 |
自动化学院 |
16 |
8 |
国际教育学院 |
4 |
3 |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 |
12 |
9 |
公共基础教学部 |
4 |
4 |
数字商贸学院 |
8 |
10 |
公共基础实训部 |
4 |
5 |
创意设计学院 |
6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6 |
增材制造学院 |
6 |
12 |
其它处室 |
自愿申报 |
2.第二轮、第三轮均认定为学校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不含团队成员)至少申报2项。
3.其他教职员工最多可申报2项。
四、工作安排
1.各部门按照推荐项数,于11月26日之前以OA邮件形式将案例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开发处胡茜。
2.科技开发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案例。
3.将优秀案例进行汇编、共享。
五、激励措施
1.每件通过初审的案例奖励科研业绩分4分,每件入选的优秀案例奖励8分,奖励的业绩分不计酬。
2.每件入选的优秀案例配套科研经费800元,经费使用遵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机电院【2020】41号)执行,使用期限二年。
附件:“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案例(格式)
附件:参考范本1、2、3
科技开发处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