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2-08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认真准备,积极申报。本次申报指南、申报要求、申报条件等请详细参阅教育部网站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102/t20210203_512404.html

一、申报要求

  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21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5.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6.因为申报需多级审核,因此我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2832216:3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于2021329日前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申报质量。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注意事项

中特理论专项全国仅立25,而且要求非常高,需要2年内成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

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而且不得申报的条件中明确 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不得申报。

如果有要申报中特理论专项的,时间要求上和一般项目时间一样。请申报人及时提交,预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阎晗;联系电话:87773076


 科技开发处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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