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6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一、申报选题

申报选题要紧密围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聚焦推进人社数字化改革、促进就业创业、强化人才支撑、增强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共同富裕等重点方向开展研究。选题要突出研究的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充分展示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实践新经验、新进展和重大基础理论成果。具体申报可根据《202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立项选题指南》(详见附件 1)设计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 2021年项目。

申报材料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统一填写汇总表,以电子稿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材料

202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202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活页》、《202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请将以上3个文件电子版放在以“人力社保项目+部门+姓名”命名的大文件里,压缩发至科技处-阎晗0A邮箱。

申报所需材料请直接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公告”栏目查询并下载(网址:rlsbt.zj.gov.cn)。

(三)申报时间

校内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916:3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受理

申报项目受理后,将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重点项目将择优选取部分立项,按照项目进度给予每个5万元的经费资助。所有项目要求在202111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科技开发处

               2021426




Copyright@2010-2016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浙ICP备15022814号-2  浙ICP备1502281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