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7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辅机构: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申报数额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不实行限额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参照通知原文中的要求执行。原文链接http://www.fjnh.gov.cn/ct_outlink_displace=c2lnPTFkNzBkNDc0ZGI2NTBkYjNjNjBjYWFjNWVkOGY1NmQ0JnNjaGVtZT1odHRwJmhyZWY9MCZob3N0PXd3dy5tb2UuZ292LmNu/s78/A13/tongzhi/

三、申报时间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目前已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考虑到校内初审、选拔等工作,及教育厅审核选拔工作,上述课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请安排好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阎晗:87773076

★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相关管理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齐全,同一课题、或主要研究思路雷同、或核心内容相近的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同级别课题;已立项的(含已结题)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课题。否则将按违背科研诚信处理,由申报负责人承担后果。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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