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辅机构:

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3]52号)要求,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研究领域

1.学会专项课题 重点课题,认定为厅级。研究范围及选题详见附件1《课题指南》第一大类(二十八)高等职业教育研究。

2.分支机构自设课题 一般课题,认定为校级。研究范围及选题详见《课题指南》第二大类(二十八)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实践研究。

二、成果要求及经费资助

1.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2年内完成。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学会最终评审结果为准。立项后学校配套经费管理按照《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浙机电院[2020]41号)执行。

三、申报条件

1.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同一课题、或主要研究思路雷同、或核心内容相近的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同级别课题;已立项或结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含同时申报)同级别课题。否则将按违背科研诚信处理,由课题申报负责人承担后果。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四、申报材料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申报书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件2《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附件3《课题申报书(匿名版)》,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张凡OA邮箱,压缩包文件命名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部门+姓名”。

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053116:00,以收到OA邮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申报名额专项课题及分支机构自设课题各2项,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安排专家评审,纸质材料评审后另行通知提交给科研处张凡(综合楼1810,电话:87772661)。

3.报送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1份,匿名版3份),申请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左侧装订。今年课题申报工作启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评审后拟立项公示期结束,课题申请人请登录平台,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实名版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同意并盖章扫描后上传平台。


附件(详见OA):

1.“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

2.“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

3.“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科研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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