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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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促进地方高校及社科相关单位青年学者成长,根据浙江省社科联的统一安排,杭州市社科规划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专项课题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设立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级别为一般课题,2024年度拟立项35项,资助经费标准为每项3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本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工作由杭州市社科规划办组织实施。立项课题名单由浙江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审核、发文公布,结项等事项由浙江省社科联规划处负责受理。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由杭州市社科规划办一次性拨付。

二、申报对象

1.本专项课题的申报对象为杭州市辖区内除部、省属本科院校之外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同时,申报对象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年龄35 周岁以下(1989 1 1 日以后出生);(2)年龄35-40 周岁(1984 1 1 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此外,申报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本专项课题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应认真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设计,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汇总表只交电子稿)。

3.课题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1816:30,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阎晗OA邮箱,纸质稿交到综合楼1811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请合理安排时间。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阎晗。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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