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转让的公示(2021年011号)

作者: 时间:2021-03-11 点击数:

关于专利转让的公示

按照《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技术转让管理办法(修订)》(浙机电院〔201634号)的规定,现将我院拟转让的专利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1311日至3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技开发处(地址:综合楼1810)。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名称

发明人

拟转让价格

拟受让方

1)一种机械零件加工用定位装置CN210633282U

2)一种机械设备降温用冷却装置CN210638354U

3)一种倾斜调节装置CN212251887U

娄岳海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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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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