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技术转让管理办法(修订)》(浙机电院〔2016〕34号)的规定,现将我院拟转让的专利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1年5月20日至6月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技开发处(地址:综合楼1810)。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名称 |
发明人 |
拟转让价格 |
拟受让方 |
ZL201921265977.0 一种叶片可动的灯具 ZL201921266302.8 一种沥水时可自立的砧板 ZL201921266875.0 一种具有沥水功能的砧板 ZL2020204410608 一种能实现套置多种规格塑料袋 实现垃圾分类的垃圾桶 |
诸葛耀泉 |
2万元 |
宁波铂栎工艺品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郭琳
电话:0571-87772661
电子邮箱:kyc_zime@163.com
科技开发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