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技术转让管理办法(修订)》(浙机电院〔2016〕34号)的规定,现将我院拟转让的专利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2年6月29日至7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处(地址:综合楼1810)。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名称 |
发明人 |
拟转让价格 |
拟受让方 |
一种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CN215284049U |
张红星 |
0.5万元 |
温州企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郭琳
电话:0571-87772661
电子邮箱:kyc_zime@163.com
科研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