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技术转让管理办法(修订)》(浙机电院〔2016〕34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一种车载手机支架结构等2件专利权使用权转让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转让专利使用权的信息如下:
一种车载手机支架结构 CN111483407B
一种组合式牙刷结构 CN111297045B
受 让 方:深圳汇腾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贰万元整(20000元)
现金奖励金额: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现金奖励人员分配:
范兴美,贰仟元整(2000元)
赵夏明,贰仟元整(2000元)
丁宏亮,伍仟元整(5000元)
方海生,伍仟元整(5000元)
奖励人员岗位:数字商贸学院、公共基础实训部教师
成果贡献:根据在项目中的贡献分配,包括专利研发、成果推广等。
赵夏明:负责项目总体设计、成果推广等;
范兴美:负责成果推广等;
丁宏亮:负责成果推广等;
方海生:负责成果推广等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已办理认定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凡
联系电话:87772661
电子邮箱:kyc_zime@163.com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