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学校专利技术转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一种电动玻璃除冰装置CN114670785B”等2项专利使用权转让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转让专利使用权的信息如下:
受 让 方:深圳汇腾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贰万元整(20000 元)
现金奖励金额: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现金奖励人员分配:
王晓挺,伍仟元整(5000元)
奖励人员岗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教师
陈颜贞,柒仟元整(7000元)
奖励人员岗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教师
方海生,贰仟元整(2000元)
奖励人员岗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教师
成果贡献:根据在项目中的贡献分配,包括专利研发、成果推广等。
王晓挺:成果推广
陈颜贞:成果推广
方海生:成果推广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已办理认定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石涛
联系电话:87772661
电子邮箱:kyc_zime@163.com
科研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