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浙机电大﹝2025﹞242号)规定,现将学校拟转让的专利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6年3月25日至4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处(地址:综合楼1810)。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名称 |
发明人 |
拟转让 价格 |
拟受让方 |
一种轨道用维修装置CN223936919U |
曹昕鸷 |
10000 |
鹊凿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石涛
电话:0571-87772661
电子邮箱:shitao@zime.edu.cn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