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5-1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2年预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及早启动预征工作。2012年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制度。毕业生离校前预征,是加强思想教育、保证兵源质量、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的重要环节。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动员、预征登记等工作,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征对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2、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突出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通过广播、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引导大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见附件。

     3、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报名。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各高校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

4、做好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掌握入伍学生信息,督促学生按照学校相关工作流程办理申请手续。完成对入伍毕业生生源信息及贷款信息的核实和补充,确保入伍高校毕业生都能及时获得补偿代偿。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动员更多的优秀毕业生报名应征。通过积极努力,圆满完成今年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附件:      

     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流程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2年 5月9日

                                  

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流程

资助方式:按照学制年限,给予每学年6000元标准,按学制年限进行一次性补偿与发放。如有欠费或助学贷款未还清的,补偿款先用于缴清欠费及偿还助学贷款。

学校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87773067)

流程:

(1)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申请;(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

(2)学校及征兵部门网上审核通过;

(3)本人登陆预征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4)到毕业学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5)如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到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6)到批准入伍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县教育局)盖章;

(7)将《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入伍通知书、毕业证书复印件交毕业学校;

(8)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

(9)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到学校账户;

(10)学校将学费补偿款打入学生本人工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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