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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校优秀艺术作品参加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6-11 】

学校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参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印发的《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浙教办函〔2020〕121号)及有关项目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优秀艺术作品参加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

二、对象和组别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精神,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三、项目要求

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6.校园十佳歌手

形式、唱法不限,可以为独唱、重唱、组合等形式,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演出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学生艺术作品

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内容与要求参照附件3内的《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内容与要求参照附件3内的《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五)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按照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相关要求,向全省各高校征集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作品的具体规格要求、报送方法与学生艺术作品的相关项目相同。

四、报送时间与办法

请有意向参赛的单位与个人在2020年6月14日前将节目(作品)申报意向表(附件1)的电子稿报至校团委谢雯OA。活动联系人:谢雯、杨哲,联系电话:0571-87773607。

附件:1.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节目(作品)申报意向表

2.2020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3.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的通知

                                                          校团委

                                                      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