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更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在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更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团委决定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各团支部中评选;优秀团干部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和社区团干部(不含干事)中评选;优秀团员在全校非毕业班团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
三、评选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
五四红旗团支部不超过支部总数的10%
(二)优秀团员名额:
优秀团员人数占团员总数的5%.
(三)优秀团干名额:
优秀团干人数占团干总数的20%.
四、评选要求: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都需填写推荐表,由团总支于4月25日前报团委杨哲处。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填写推荐表,经公示后报团委。
3.评选表彰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团总支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