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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11 】

各团总支、支部:

发展和接受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充实团的队伍,提升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充实学校共青团队伍,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团员发展要求,现就2021年度团员发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及标准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能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的我校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发展新团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②有为祖国、为人民而学习的正确目的和勤奋学习的态度。

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能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

④对共青团组织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⑤能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决策,敢于与不良倾向、现象作斗争。

⑥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将是否为志愿汇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荐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3.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不得有挂课现象。

二、发展程序及时间

1.符合要求的青年主动向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

2.团支部接到入团申请后,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建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谈话及审查,指定1-2名团员青年作为培养联系人。

3.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见附件1),团支部于4月16日前将名单报至团总支。各团总支汇总审核无误后于4月17日前将《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至滨江校区7号楼403团委办公室。

4.入团积极分子需进行团校培训,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培养联系人需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5.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团校培训结业后,团支部指定或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

6.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报学校团委预审。学校团委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并向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由入团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7.团支部召开大会讨论接受青年入团。

三、相关要求

1.各团总支接此通知后,请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并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把握好质量关。

2.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发展工作,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团章》的有关知识,学习《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内容,特别是组织发展程序一栏。

3.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本班团员的教育,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团组织中来。

4.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介绍人应主要由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担任。

附件:入团积极分子名单(请将此表打印版盖章交团委组织部滨江校区7号楼403,电子版发送邮箱1270004714@qq.com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