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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作者: 公共基础教学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25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

2.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编造、散布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二)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5.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获取回扣;

7.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

8.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10.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三)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四)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1.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2.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3.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五)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1.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

3.吸食毒品或参与赌博活动。

(六)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1.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

2.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3.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4.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甚至虚假评价;

5.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报复;

6.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7.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七)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失管失责问题

1.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2.学校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推诿隐瞒;

3.学校对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

4.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因师德失范行为引发舆情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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