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下发《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8号》,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予以核准通过,这标志着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又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凝聚着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的心血。先后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制订《章程起草工作方案》,结合校内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原始材料,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论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文件为依据,在充分借鉴省内外同类院校章程的基础上,于2015年6月完成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2015年9月,经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提交浙江省教育厅核准。浙江省教育厅其后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实施修改,2016年2月正式核准我校章程。
学校章程着眼处理好章程建设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共性与个性、传承与创新、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结合学校现状及未来发展定位,凝练办学成果,传承办学传统,固化改革成果,体现办学特色,力求改革创新;突出“依法治校、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框架;明确“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构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章程包括九章八十五条,内容涉及学校办学方向、定位及权利、组织管理体制、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办学经费等方面,是未来依法治校的纲领性文件。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核准后的《章程》将成为学校今后办学和管理的“总宪章”、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也是学校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学校将以制定章程为契机,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法治校,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机电特色、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