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于3月17日下发文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以“建设美丽校园,追寻最美青春”为主题,挖掘、培育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大学生。营造全校学生努力学习践行“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作出贡献。
以内),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组织评选。召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校十佳大学生的人选进行评议,遴选一人作为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
、大力宣传。通过海报、网络以及各类宣传阵地,介绍与宣传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真正做到“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评、大学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