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更有效的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活动。
为了更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在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秀团干部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和社区团总支干部中评选;优秀团员在全校非毕业班团员中评选。
1、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政治理论,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3、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密切联系分院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5、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做假,在团员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1、评选表彰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团总支要按照校团委的要求,及时向各分院党支部汇报,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都需填写推荐表,于4月17日前上报。
3、优秀团员在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由团支部民主推荐,支部大会选举,报团总支审批,交团委备案。
4、优秀团干分别以团委(含社区团总支)、各分院团总支(含各班团支部)为整体计算单位,提出推荐名单,听取团员意见,并上报团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