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15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辅机构: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浙社发[2023]1号文件(详见附件1)要求,启动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申报范围共4个研究方向及1个专项(其他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不予受理,比如信息化教学、教法改革等教改类相关课题不在申报范围):

1.黄炎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类项目):是指通过研究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和工匠精神的内在联系,对新时代工匠精神培育的理论研究工作;

2.产教融合和生产现场管理研究(B类项目):是指产教融合内涵和产教融合实施方式等研究,包括生产现场管理研究等应用性研究;

3.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类项目):是指结合职业教育对职教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4.温暖工程研究(D类项目):是指通过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等职教活动,为迫切需要就业和优化就业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等相关研究。

5.其他专项(E类项目):是指根据需要单设的专项,2023年仍增设“建筑雏鹰”及“学徒制研究”两个专项,专项E类项目的主题仍应在四大领域之内。

二、申报条件

1.从事职业教育工作,鼓励一线教师和与企业合作研究的项目申报。

2.正在承担中华职业教育社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的科研项目。

3.同一课题、或主要研究思路雷同、或核心内容相近的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厅级课题;已立项的(含已结题)不得重复申报厅级课题。否则将按违背科研诚信处理,由申报负责人承担后果。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相关说明

1.研究期限:项目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一般研究时间为2年。

2.成果要求: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

3.配套经费:立项后依据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厅级配套

四、申报材料

1.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严格按照附件3 《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中“填写说明”要求填写,请将《申请书》及附件4《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张凡OA邮箱,邮件标题为“省中华职教科研项目+部门+姓名”。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一份至综合楼1810室,电话:87772661。

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6:00,以收到OA邮件为准。

2.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科研处统一安排盖章等相关事宜。申报老师直接在 “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系统链接: http://www. zjzhkygl. com/)进行申报人注册、上传申请书。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发[2023]1号

2.《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浙社宣发[2021]11号

3.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

4.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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