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辅机构:
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选题要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注重实证研究,强化应用导向,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我厅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申报材料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统一填写汇总表,以电子稿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
(一)申报者填写《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2)、《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附件3)、《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需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稿:基本信息表、活页各1份,本人签字交到综合楼1811;
电子稿:基本信息表、申报活页、申报汇总表(共3个word文件)一同发送到科研处-阎晗0A。两种形式缺一不可。
(二)申报所需材料见附件,也可直接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目查询并下载(网址:rlsbt.zj.gov.cn)。
五、申报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日16:20,以收到纸质稿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受理后,人社厅将组织专家根据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