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0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辅机构:

按照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号)文件精神,启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课题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5或者6),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本次发布专项课题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慧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学校限额推荐上报的课题择优评选,在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一定经费资助。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结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

二、申报条件

1.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与“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只能2选1),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

2.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3.同一课题、或主要研究思路雷同、或核心内容相近的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同级别课题;已立项(含申报中)校级孵化项目及高教研究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课题。否则将按违背科研诚信处理,由课题申报负责人承担后果。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研究期限及课题级别

1.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2.此课题级别认定为校级,立项后配套经费管理按照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材料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附件1或附件2《立项申报书》、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发至科研处张凡OA邮箱,文件名为“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或专项课题)+姓名”。

电子版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41216:00,以收到OA邮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申报限额(我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名额4项、专项课题名额2项)分别择优推荐。申请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一式1份,待评审通过后统一通知提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张凡(综合楼1810,电话:87772661)。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6:“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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