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辅机构:

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的通知》要求,启动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人须参考《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指南》所列选题范围,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申报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1.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正在承担(含申报中)各级中华职业教育社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

同一课题、或主要研究思路雷同、或核心内容相近的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厅级课题;已立项的(含已结题)不得重复申报厅级课题。否则将按违背科研诚信处理,由申报负责人承担后果。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相关说明

1.省职教社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项上报中华职教社。

2.研究期限: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研究周期为1至2年。

3.成果要求: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中华职业教育社年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相应结题要求。

4.配套经费:立项后依据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厅级配套,经费使用范围一般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务费、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印刷出版费等

四、申报材料

1.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严格按照《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中“填写要求”填报,请将附件4《申报书》(Word版、含主持人签名的PDF版各一份)及附件6《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张凡OA邮箱,打包文件名为“职教社规划委托课题+部门+姓名”。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综合楼1810室,电话:87772661。

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5:30,以收到OA邮件及纸质申报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审查通过后,科研处统一安排签章等相关事宜。

附件:

1.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指南

2.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初审指南

3.中华职业教育社年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4.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

5.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示范区)和试验校(示范校)名单

6.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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