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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管理

实验实训室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快做好申请国家超长期国债支持项目储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实资处〔2025〕2号

2025年09月11日 16:55  点击:[]

有关二级教学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为加快落实《浙江省教育领域推动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浙教财〔202428 号)和高校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推进会的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申请国家超长期国债支持项目的储备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重点围绕区域智能制造产业升级和学校新增职业本科专业教学需求,紧密对接学校第二期“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方案,聚焦学科建设急需的先进重大仪器设备购置、重点实验室升级改造、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科学谋划实施一批支撑学科发展、补齐设施短板、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的优质项目。

(二)规范编制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国家超长期国债项目申报政策和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组织专业力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应包含完整的建设方案、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内容,确保论证充分、数据详实、要件齐备。

二、进度要求及说明

  1.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原申报项目供参考),务必于8月24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实验实训室与资产管理处周巧军OA。

  2. 实验实训室与资产管理处于8月31日前经学校审批后向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储备项目。

  3. 依据最新政策调整,科研仪器更新单台套价格由原来的50万以上调整为40万以上,教学类设备更新单台套价格由原来的50万以上调整为20万以上,国家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由原来的40%调整为50%。

  4. 不支持办公电脑、投影仪等设备更新。其它具体支持方向和要求参照2025年的申报政策要求。

  5. 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实验实训室与资产管理处于9月20日前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6. 国家级、省级“双高”专业群,海宁二期建设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抓住机遇,积极申报,全力争取国家超长期国债支持。其它有实验实训室的教学单位应报尽报。

     

    有关事项联系两新工作专班周巧军电话:13735800828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两新工作专班

    (实验实训室与资产管理处代章)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