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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安全提示(实资处〔2025〕7号)

2025年12月26日 12:07  点击:[]

 

各二级教学单位

2026年1月处于期末实验实训教学高峰期及寒假前特殊时期,实验实训室使用频次增多、人员流动增大,学生期末考试较为集中,叠加冬季低温干燥等气候因素,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呈现出事故诱因多元、隐患联动性强、舆情敏感性高等特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需高度重视并重点加强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实验实训操作规范、设备断电防护以及寒假前后封闭管理等环节。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强化工作部署与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结果部门留存备查。针对期末实验教学高峰,科学合理安排实验实训室使用,切实做好学生实验操作的现场指导与安全监护,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信息日报制度,全面掌握所辖实验实训室运行动态。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日常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应急响应迅速。

寒假期间,原则上实验实训室应予关闭。各二级教学单位对予以关闭的实验实训室,须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断气等安全措施。确需在寒假期间运行的实验实训室,各二级教学单位须严格落实部门审批及安全准入制度,并报实验实训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明确运行时段、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安全巡查与远程动态监控。

学校将组织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将通过实验实训室管理系统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完成整改。

  

 

 

                                                     实验实训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