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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2014-10-14   人气:

浙教办职成〔2014〕4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乌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三年设想(2013—2015年)》,切实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现就做好2014年的有关比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4年6月-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项目

1.省级比赛。根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三年设想(2013—2015年)》相关安排,2014年省级比赛设数控加工中心操作、机修钳工、智能楼宇管理、工程测量、烹饪(含中餐、西餐及中式、西式面点)、服装设计制作、电子商务等7个大类项目。

2. 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3号)相关要求,2014年全省中职教师技能比赛增设信息化教学比赛选拔赛。

三、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践操作成绩占70%。实践操作包括设备操作60%和教学设计40%两部分,其中教学设计分为文本制作40%(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学习评价设计等内容)、展示与答辩60%两项内容;设备操作内容和要求以人力社保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为要求,由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制定。

四、比赛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职业工种(项目)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和30%,不再单独设置前八名选手的奖励。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相应证书,其中各职业比赛个人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前五名选手,核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应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专任教师,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新教师或特聘兼职教师,已获得过全国和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能参加大赛。

2.各专业大赛的技术文件、比赛通知等将陆续在浙江省职成教网站(www.zjzcj.com)、省教育科学研究网(www.zjedusri.com.cn)、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站(www.zjosta.org.cn)及各承办院校的校园网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下文,请各地、各有关学校及时查阅。

3.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三年设想(2013—2015年)》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2014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工作安排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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