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台湾)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研修班通知 第2期(国培代码:38143015-2)
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经教育部批准,由高等教育学会培训中心于2014年12月承担2014年度(台湾)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能力研修培训(培训项目代码:38143015-2)。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背景
高等教育学会培训中心隶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事业单位,是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北京)基地。
二、培训能力
现为台湾最知名的科技大学,校本部比邻国立台湾大学。该校入选教育部的“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为台湾地区第一所技职教育高等学府。建校之目的,在因应台湾地区经济与工业迅速发展之需求,以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为目标,同时建立完整之技术职业教育体系。
三、培训专业范围
跨专业培训
四、培训目标
通过在台湾高校与企业实地培训、交流、考察与教学体验,学习台湾技职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生培养等经验方法,提升参培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综合能力,从而提高高职师资队伍水平。
五、培训内容
台湾技职教育教学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报名网页教学计划。
六、考核办法:
考勤:30%,作业:40%,培训总结:30%。
每位参培教师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上交一份培训心得。
七、报名方式
1、请登录“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http://guopei.hvett.com.cn)网上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前接受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1-87772667、0571-87772668。
八、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九、培训费及注意事项
培训费:30000元/人,其中30000元由中央财政按标准承担。中央财政资金将逐级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院校。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之前,参培教师所在院校应全额垫付教师培训费用。
费用包括:境外培训费、住宿费、餐饮费、教材费、境外交通费、保险费等支出。
注意事项:经请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参加境外培训教师按既往惯例因私出境。
十、付款及确认
请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全部费用人民币30000元汇至高等教育学会培训中心代理账户,并将您的汇款/转账回单经拍照或扫描处理后及时发送至邮箱pauline1107@sina.com,或传真至:0571-87772667,完成报名确认。
高等教育学会培训中心代理账户
户 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工行杭州景江苑支行
账 号:1202023419100001848
十一、其他
为确保如期出行,请于出发前1个月自行至当地公安局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入台证件将由我中心统一办理,请将相关办理材料(附件2)电子稿于出发日1个月前发送至相关联系人及邮箱。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 菲13989869707
办公室电话:0571-87772667、0571-87772668
电子邮箱:pauline1107@sina.com
附件1: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推荐表
附件2:台湾入台证所需材料
附件3: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会培训中心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