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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金蓝领”国内高技能人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6-09-27   人气: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职业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6〕42号),现将轨道交通装备技术等三个项目“金蓝领”国内培训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邀请国外著名高校、知名企业相关行业的教授和专家团队,采取理论结合操作的授课方式,使受训者掌握国际领先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开阔国际视野,提升我省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培训对象

我省优秀高技能人才。

三、培训项目

轨道交通技术、物联网技术、智能终端技术等三个培训班,每个班次不超过30学员。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工作,并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中35周岁以下人员的职业资格可放宽到高级工。

(四)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荣誉、职业技能竞赛名次的人员,以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可优先入选。

五、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地点安排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计划安排在10月份),进行为期2周的脱产学习。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授课费、材料资料费、学员食宿费等)由省财政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

七、推荐要求

(一)申请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申请表》1份(见附件,同时报送申请表和个人1寸免冠彩照的电子文档);

2.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二)各企业向所在市人力社保局推荐参加培训人员,其中省属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人力社保厅推荐。同一个项目,每家企业原则上可推荐1名人员参加,大中型企业、工业龙头骨干企业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企业推荐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各市人力社保部门、省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有关企业推荐好参加培训人员,推荐时可适当考虑技工院校的名师参训。杭宁温地区,原则上每个培训班推荐3-4人参加;其他地区,原则上每个培训班推荐2-3人参加。推荐参加培训人员材料,请于2016年9月16日前报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四)参加培训人员确定后,我厅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显军

联系电话:(0571)87772663 传真:(0571)87772663

电子邮箱:X87772663@163.com。

地址:杭州市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0053)

附件1:2016年“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内容

附件2: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申请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附件1:2016年“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内容.docx

附件2: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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