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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4-10-17   人气:

各二级学院、机电技术训练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04号)(以下简称《204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现将2014年下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机电训练中心要根据《20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在培训项目的设计研制方面,必须建立在“调研先行、需求导向、专家主导、团队研发、严格论证、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要以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中心任务,瞄准当前教师在课堂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和专业发展中的“短板”,准确把握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和规律,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所有培训项目必须有对参训学员的作业和结业考核要求。

(二)要努力改进和创新培训模式。强化基于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注重发挥学员主导作用,增加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讨论式、任务驱动式等培训方式。要采取理论、实践、反思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实践培训学时应不少于50%,并要制定详细的实践培训计划,包括目标、内容、形式、地点、进程(培训日志)、完成作业、考核要求等,提高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充分考虑教师教学工作特点,尽量缓解工学矛盾。教师培训项目特别是面向初三、高三毕业班及幼儿园教师的项目,尽可能安排在假期或双休日。

(四)培训收费标准、使用管理。面向全省的培训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1]258号)执行。原则上每人每天培训不超过300元,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业务费、公务费、资料费、实践活动费等与培训有关的所有费用。

(五)本次申报培训项目办班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2015年1月31日。

二、培训项目申报

(一)我校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可申报承担面向全省及以下范围的培训项目。

(二)各二级学院、机电技术训练中心申报的每个培训项目,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每个培训项目的申报书均需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只需递交申报书电子稿至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通过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申报)。

(三)培训总课时建议控制在12天之内,90课时以上。

(四)每个培训班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0人。

(五)培训项目申报数量

二级学院、机电技术训练中心各申报2个以上培训项目。

(六)申报时间安排

1.2014年下半年申报的每个培训项目,省教育厅的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7月6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时间为2014年7月7日—7月21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

2.各二级学院和机电技术训练中心请于2014年6月18日前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按照附件2中的申报书模板)的电子稿发至继续教育学院朱旭梅OA,如有疑问请致电2675。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修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04号)

2.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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