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津贴补贴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党中央和省委对规范津贴补贴三令五申,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纪律要求,特别是中央《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下发以后,短期内遏制了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现象,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巧立名目发放各类奖励性补贴现象依然存在,未经批准自行出台津贴补贴政策,违反规定以各种名目发放各类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等,有的经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研究决定擅自发放,有的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有的巧立名目变相发放补贴,还有的违规多头领取各种补贴,这些行为都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表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省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部署开展了自查自纠,纠正了一批典型问题。
【案例回放】
1、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徐建芬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4月至2018年5月,徐建芬通过截留、虚报、套取中餐补贴、差旅费等方式,将合计8.9万元资金截留后违规用于单位内部发放福利。徐建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徐建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2、宁波服装博物馆原馆长王以林、副馆长李本侹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王以林擅自决定将应列入单位账簿的61.69万元款项不予列入,其中53.57万余元交由李本侹保管并违规设立“小金库”,其余8.12万余元用于冲抵接待餐费。期间,王以林使用“小金库”资金向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购物卡、年货福利和津补贴,共计35.14万元。其中,王以林领取奖金2.37万元,购物卡价值0.73万元;李本侹领取津补贴5.2万元、购物卡价值0.73万元。2019年7月,王以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3.1万元予以收缴;李本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93万元予以收缴。
3、乐清市天成第一中学校长吴福松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2017年9月,经天成第一中学校委会集体决策,采取招投标形式,将学校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承包费每年8.4万元。学校未按规定将该笔资金收缴同级财政专户,而是于2019年1月以寒假福利、会议补贴等名义全部发放给校内教师职工。吴福松作为校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吴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8.4万元已清退上缴。
4、绍兴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党组书记、主任谢胜违规发放通讯和交通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绍兴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先后多次违规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通讯及交通费用补贴,或违规给予报销,合计人民币4.05万元。谢胜作为时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6月,谢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全部退缴,其中谢胜退缴0.7万元。
5、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处主任蔡永福、副主任戚小丽违规发放专项慰问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处在慰问环卫工人过程中,存在管理人员和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同等发放问题,其中违规给管理人员发放专项慰问金10.7万元。2019年9月,蔡永福和分管财务副主任戚小丽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项予以退缴。
6、台州市路桥区原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陆保东,办公室主任张霞违规购买发放超市充值卡问题。2019年1月下旬,陆保东、张霞二人研究商量,决定将原安监局剩余的工会经费以节日慰问品和文体活动奖品的名义向工会会员进行发放。1月31日,陆保东和张霞购买了1.59万元超市充值卡,发放给原安监局21名工作人员。2月16日,张霞以日用品、食品名义在超市补开了0.78万元发票,以文体用品名义补开0.81万元发票。2019年4月,陆保东、张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实际开展的文体活动奖品款项已退缴。
【纪法链接】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第六条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
四、《关于进一步严肃工资纪律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的通知》(浙教组发〔2019〕29号,中共浙江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2019年11月20日发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各部门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新增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提高发放标准。
不得假借各种考核评比创建表彰名义设立奖励性补贴项目普发奖金,不得借推进某项重点工作或重点工程,设立重点工程奖或招商引资奖等项目。
对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31号令)等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本通知下发以后仍然存在违规发放或整改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全省通报,坚决杜绝令不行、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纪检评论】
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的典型问题,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尽管有些乱象只发生在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但以上通报典型问题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样需要引起我们大家的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不违规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违规超标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不违规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学院纪委将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紧盯重要节点,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通报,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编辑:学院纪委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