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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常心对待换届工作和换届结果

时间:2020-06-17 来源:

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同时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初,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通知要求各地,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狠刹歪风邪气,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在换届过程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但是,也有少数人经不起考验,不惜铤而走险、冲破底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败坏换届选举风气。截至当年10月,各级组织部门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125起,处理有关责任人245人,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7人、受到组织处理的135人。上述案件的从快从严查处,充分体现了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工作力度。

中央组织部还对其中7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

【案例回放】

1、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赵海燕为他人职务调整接受说情打招呼的问题。

2、湖南省衡山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宇旺等人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涉嫌跑风漏气的问题。

3、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原副镇长房志明在干部推荐中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问题。

4、山西省交口县康城镇人大副主席李有生为他人拉票的问题。

5、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湖南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张峰等人换届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职务晋升的问题。

6、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原副主任谢家洺杜撰、传播虚假换届信息混淆视听的问题。

7、云南省福贡县匹河怒族乡党委书记张玉雄履行换届风气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纪法链接】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修订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七十六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浙江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浙组〔2016〕6号)

有关“九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评论】

今年是我校领导班子的换届年,是全校干部、师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推进,校党委于日前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浙机电院党﹝2020﹞20号)。通知要求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正确对待换届选举,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有人说,换届是一块“试金石”,能否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对每个党员干部来说是一次重大考验。他地、他人的每一起违纪案例,都为我们敲响了纪律的警钟。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中央和省的换届纪律要求作为保持平常心的“定神针”,在权力面前要稳得住心智、经得起考验,真正做到讲政治、守规矩,自觉不踩“红线”、不碰“底线”、远离“高压线”。以一颗平常心对待换届工作和换届结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得了不忘乎所以,失了不一蹶不振,只要问心无愧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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